近日,在海口市龙华区宜欣城,市民自带环保购物袋挑选商品。本报记者 李天平 摄
为帮助市民养成不使用一次性塑料袋习惯,海口有的超市推出购物框租借服务。 本报记者 李天平 摄
淀粉改性母料、PLA改性原料、PBGA改性原料、PGA改性原料……近日,在海南赛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展示大厅,记者看到排列整齐的透明玻璃瓶里,分门别类装着一瓶瓶颗粒状物品。
“这些是生产全生物降解塑料的原料。目前赛高已形成全生物降解改性原料2万吨/年、全生物降解薄膜袋类制品1500吨/年的生产能力。”赛高公司董事长邢青涛说。
未来,这些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将成为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替代品之一。按照计划,从今年4月起至11月底,海南省将在重点行业和场所开展禁塑试点工作,对列入《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的塑料膜袋、餐具等2大类10小类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说“不”,以负面清单的形式拒绝“白色污染”。
作为海南自贸区建设12个先导性项目之一,海南省开展禁塑工作以来,一步步制定和完善举措,从修订发布地方法规,到制定印发第一批禁塑名录;从推动替代产品相关产业发展,到组织开展地方标准编制等等,不断推动落实禁塑“绿色方案”,以化解“白色污染”问题。
按照试点工作安排,今年4月起,海南省重点行业和场所将逐渐跟塑料袋、外卖盒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说“再见”。
“我们希望通过开展试点工作,对禁塑各项措施及替代品性能进行测试和评估,为禁塑法规正式实施提供经验。”3月26日,在海南省禁塑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邓小刚说。
这是有关部门继去年2月围绕《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向社会各界作出解读之后,再次就禁塑作出重要部署,为进一步施行打下良好基础。
去年2月16日,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方案》,标志海南省禁塑工作全面启动。一年多时间来,海南省禁塑工作不断向前迈出步伐。
“海南省不久前颁布的《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明确自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海南省将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邓小刚指出,当前禁塑工作顶层设计正完善,第一批禁塑范围也得到明确。
目前海南省一次性塑料袋年消耗量约4万吨、一次性塑料餐具约2.5万吨,共计约6.5万吨。第一批禁塑范围,也锁定在塑料袋、塑料餐具2大类10个小类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上。
“比如购物袋、日用塑料袋、垃圾袋、纸塑复合包装袋、餐盒(含盖)、碗(含盖)、碟、盘、饮料杯(含盖)、吸管等,都是第一批《名录》禁止的种类。”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环境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第一批《名录》紧扣“一次性”和“不可降解”两个关键词,严格限定在塑料袋和塑料餐具这两大类,并非对所有塑料制品提出禁止要求,如其中禁止的塑料袋和餐具均不包含商品预包装。这主要体现了先易后难、积极稳妥的原则。
“我们每年餐具成本是500万元,如果选择替代餐具,替换成本将增加50%,按替代产品价格来看,每年需要增加200多万元的成本,这对企业经营会带来挑战。”对于禁塑,海南银达国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陈龙华直言,他最关心的是替代产品生产供应和使用成本的问题。
陈龙华关心的问题十分关键。因为如何进一步扩大替代产品产能,是落实禁塑工作过程中的“卡脖子”问题。
“禁的同时,相应替代品要跟得上,尤其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框架下,我们要提供替代品,尤其是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将来不仅满足海南,还可以满足世界其他地方的需要。”邓小刚指出,海南省正积极支持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替代品的研发、生产和推广使用。
在反应灵敏的行业企业看来,这将带来新的商机。目前,海南省已经有4家企业在建和拟建替代品生产项目,海南赛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即是其中之一。该公司全生产降解一次性餐具生产线吨/年;袋类制品生产线今年年底投产,产能可提升至6000吨/年。
“一方面,我们鼓励省内现有传统塑料生产企业转型升级,已初步形成了一定的替代品生产能力;另一方面,对标国内外行业内优势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已有几个项目正在加快落地,争取尽快形成生产能力。”省工信厅消费品工业处处长王秀好介绍,多家企业有意来海南省投资,预计到今年底海南省将具备2.3万吨/年的替代品生产能力。
据介绍,省工信厅已印发实施《海南省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初步确定全生物降解塑料袋、餐具、农业投入品、新型原料树脂等产业发展重点,鼓励全生物降解塑料研发创新。
王秀好介绍,从产业发展重点方面,海南省鼓励全生物降解塑料全产业链发展,同时也鼓励布制品、纸制品和其它生物质制品(包括甘蔗渣利用、竹纤维等)产业发展。在产业布局方面,坚持项目进园区,选择配套比较成熟、有一定产业基础的园区集约集聚发展;此外,回收堆肥产业主要依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基地布局建设。
“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管措施,真正的降解塑料制品企业将无法生存,最终也无法达到禁塑效果。”作为行业生产者之一,海口诚佳美塑料包装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吕细群认为,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塑料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打击违规生产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企业。
相关要求提出,要形成监管闭环,通过形成产品可追溯体系、实现流通环节监管执法等措施,优化和完善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率。
对此,海南省各相关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禁止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对查办的重大案件,依法加大执法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无主观故意、违法情节轻微的以教育整改为主;对有主观故意、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后果的,从快从重坚决查处,以达到社会效果和执法效果相统一。”省市场监管局执法局局长张威善说。
此外,“海南省还加快完善全生物降解塑料及制品检测能力建设,发布地方标准,部署和运行海南省禁塑工作管理信息平台,依托平台形成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流通环节全过程追溯体系,实现监管执法信息化。”邓小刚说。
目前海南省已编制《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并将建立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快速检测方法,从而为执法监管提供“标尺”和科学根据。
“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快速检测方法具有技术集成的特点,在禁塑领域,是国际上首个发布具有可执法效益的技术标准。”负责该项工作的海南大学分析测试中心负责人冯玉红介绍,快速检测方法已基本成型,待完善后即可推出,下一步还将结合海南省禁塑名录的阶段性发布,完成相应数据库更新等动态工作,以更好地为相应执法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印发,标志我省禁塑工作全面启动。2019年5月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印发,提出2020年底前在海南全省范围内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
《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出台,规定2020年12月1日起海南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这也是全国第一部禁塑工作专项省级地方法规。
《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发布,将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餐具2大类10个小类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纳入第一批禁塑范围。
《海南省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印发,推动替代产品相关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