沼气,是有机物质在一定温度、湿度、酸碱度和厌氧条件下,经各种微生物发酵及分解作用而产生的一种以甲烷为主要成分的混合可燃气体。
沼气,是有机物质在一定温度、湿度、酸碱度和厌氧条件下,经各种微生物发酵及分解作用而产生的一种以甲烷为主要成分的混合可燃气体。
沼气特性与天然气相似。空气中如含有8.6-20.8%(按体积计)的沼气时,就会形成爆炸性的混合气体。沼气除直接燃烧用于炊事、烘干农副产品、供暖、照明和气焊等外,还可作内燃机的燃料以及生产甲醇、、四氯化碳等化工原料。经沼气装置发酵后排出的料液和沉渣,含有较丰富的营养物质,可用作肥料和饲料。
无论是天然产生的,还是人工制取的沼气,都是以甲烷为主要成分的混合气体,其成分不仅随发酵原料的种类及相对含量不同而有变化,而且因发酵条件及发酵阶段各有差异。一般情况下,沼气中的主要成分是甲烷(CH4)、二氧化碳(CO2)和少量的硫化氢(H2S)、氢(H2)、一氧化碳(CO)、氮(N2)等气体。其中甲烷约占50%-70%、二氧化碳约占30%-40%,其它成分含量极少。沼气中的甲烷、氢气、一氧化碳等是可以燃烧的气体,人类主要利用这一部分气体的燃烧来获得能量。
沼气是一种无色气体,由于它常含有微量的硫化氢(H2S)气体,所以,脱除硫化氢前,有轻微的臭鸡蛋味,燃烧后,臭鸡蛋味消除。沼气的主要成份是甲烷,它的理化性质也近似于甲烷。
沼气产业主要包括农村户用沼气、沼气工程、生活污水净化沼气、秸杆生物气化和农村沼气服务体系。
完整的发酵原料的预处理系统;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或进一步处理系统;沼气净化、储存、输配和利用系统。
发酵原料的预处理系统;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或进一步处理系统;沼气的储存、输配和利用系统。
发酵原料的计量、进、出料系统;沼渣、沼液的综合利用系统。沼气的储存、输配和利用系统。
沼气产业的管理体制,采取分级管理体制。农业部是我国沼气产业的主管部门,制定和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沼气产业建设的统一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农村能源管理机构具体实施全省沼气产业建设的管理、推广工作。市、州、县(市、区)主管农村能源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能源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沼气产业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001年,财政部颁布的《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管理试点办法》,提出要发展与农民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农村供水、农村能源、小型生态公益林等建设。很快,2002年农业部就根据这一《办法》制定发布了《2002年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农村能源项目指南》,并将沼气建设作为项目建设的四大主要内容之一。该《指南》较为详细地规定了沼气项目建设内容、立项条件、补助内容和补助对象、效益目标和组织实施等。可以说,这是中央实施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的前奏。《指南》的第七条规定了农业部组织宏观技术指导和全国性技术培训活动。省、地农村能源主管部门根据本地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县级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要把技术服务作为项目实施的重要内容纳入日常工作。此规定虽然体现了对技术的一定要求,但还是没有细化对后续质量和服务的管理。
农村小型公益设施补助资金农村能源项目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可沼气的发展规模还是太小,投入资金也远远不够。2003年,中央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标志着农村沼气建设进人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同年8月,农业部和发改委联合出台了《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管理办法》,对农村沼气项目建设行为从建设内容和补助标准、申报与下达、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等方面作出了详尽又具体的规范。沼气建设发展新阶段主要有三个特征:第一,农村沼气建设己从过去的试点示范阶段转变为大规模的技术推广和工程建设阶段。2003年的农村沼气国债资金建设项目涉及到540个县,占全国县级行政区域的五分之一;第二,中央和各级政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资金投人量在各省农业投资中占有较大比重,部分省区占到国家农业投资的三分之一以上,农村能源管理部门和技术服务队伍己经从原来的辅助性、边缘性地位上升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第三,农村沼气建设已经成为农村小康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中的一项战略性措施,不仅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改善生态环境,而且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改善农村公共卫生环境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自2003年由农业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出台的《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管理办法》发布至今,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在全国农村的推行已经有8年的历史。其间,国家还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规划和法律法规出台对这一政策进行完善和补充,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2006年1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其中的第十八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农村地区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生态保护和卫生综合治理需要等实际情况,制定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地推广应用沼气等生物质资源转化、户用太阳能、小型风能、小型水能等技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农村地区的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提供财政支持。为在农村发展沼气提供了法律依据。
2006年3月5日在十届四次人大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又强调今年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化农业。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并于2006年政府财政拨款3397亿元,主要用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饮水、沼气池、电网、电信等方面的建设。其中,国家把农村沼气池的建设列为重点发展项目,这一政策性的举措,使得我国各地兴起了建造沼气池的新高潮。
2007年农业部为巩固农村沼气建设成果,确保又好又快发展,颁布了《全国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方案(试行)》,不但提高沼气建设效益,而且有效地解决了沼气农户的后顾之忧。
2007年3月,农业部专门编制了《全国农村沼气工程建设规划(2006-2010年)》,不但详细规定了沼气建设需要遵循的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明确了包括农村户用沼气、规模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技术支撑及服务体系建设三个方面的沼气建设内容,提出了区域布局与建设规模,还规划了2006年2010年全国建设的目标和任务。2个月之后,农业部编制发布的《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规划(2007-2015年)》同样强调重点推进农村沼气工程等四大重点工程,着力建设我国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平台,并提出了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力求期内沼气建设有新的突破。
随着我国对能源和生态农业的不断重视,2004至2010年连续7年,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明确指出要在农村大力发展沼气事业。其中,2005年和2006年的一号文件还进一步要求在农村大力发展大中型沼气工程。这是因为,户用沼气池建设有两个限制条件,一是以庭院为单位人畜的共处,没有一定数量的畜禽粪便来源,生产的沼气不足以满足农户生活用能需求;二是对养殖业的规模有一定的限制,超过一定的规模不仅农户庭院难以容纳,户用沼气池也难以处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养殖业只有走规模化的发展道路才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因此适时鼓励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有利于沼气发展适应养殖业专业化发展趋势。
201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扩大农村沼气建设规模,农村沼气的中央投资达到了52亿元,农村沼气建设势头更加强劲。2010年3月,农业部印发了2010年的1号文件,对做好2010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意见包括10大项44条具体内容,其中关于切实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见如下:
加快发展农村清洁能源。加大农村沼气项目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养殖小区、规模化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加大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加强沼气技术创新、维护管理和配套服务,组织沼气大回访、大培训,提高沼气管护服务水平和沼气使用率。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通过政策引导、技术创新、项目带动和效益拉动,加快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新型能源化。按照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原则,适度发展非粮能源作物,走中国特色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道路。加大农村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力度。
促进农业农村节能减排。以节肥、节药、节水、节能为突破口,加快推广农业农村十大节能减排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推广科学施肥和科学用药等节本增效技术;提高投入品利用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大力发展节油、节电、节煤等农业机械和渔业机械技术及设备,更新淘汰高能耗农业机械和渔船,加快乡镇企业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继续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和村庄环境整治。在三河三湖、三峡库区和南水北调沿线等重点区域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技术示范。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强化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
201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国家将继续支持发展农村沼气,力争年末农村沼气户数在4325万户,比上年增加325万户。
国家层面的主要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税收、项目投资和运营补贴,以及部分的贴息贷款。
目前,对农村户用沼气中央投资补助标准西部、中部和东部分别为1500元、1200元和1000元;对农户相对集中的村庄,以农村居民为用气对象,按照统一建池、集中供气、综合利用的原则,支持建设以畜禽粪便或秸秆为原料的小型沼气,沼渣沼液用于还田,按照供气户数,小型沼气中央补助标准为户用沼气补助标准的150%;在具有稳定原料来源的规模化养殖场、养殖专业合作社或行政村等,支持建设以畜禽粪便或秸秆为原料的大中型沼气,沼气可用于向周围居民供气或发电,中央投资优先支持向农户集中供气的大中型沼气项目。对西、中、东部地区大中型沼气,中央分别补助项目总投资的45%、35%和25%,总量分别不超过250万元、200万元和150万元,地方分别按照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10%和20%的标准予以配套投入。沼气服务体系重点建设乡村服务网点,主要建设内容是六个一,即一处服务场所、一个原料发酵贮存池、一套进出料设备、一套检测设备、一套维修工具、一批沼气配件。对西、中、东部地区乡村服务网点,中央按照每个4.5万元、3.5万元和2.5万元分别予以补助,地方按照不低于0.5万元、1.5万元和2.5万元的标准分别予以补助。
所得税优惠:沼气综合开发利用项目运营前三年免所得税、之后三年所得税减半。
政府设立农村能源专项贴息贷款,主要用于支持大中型沼气工程的推广,国家给予50%银行利率补贴,但近年实际执行力度很小。
对于城市公共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企业,给予补贴。对于年秸秆处理量超过1万吨,给予补贴(财政部)。
在地方层面,针对大中型沼气项目的优惠政策主要是投资补贴和原料处理补贴,对于吸引企业投资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
对于大中型沼气工程,给予额外的资金补贴(如河北迁西县给予200元/m3池容)。
帮助沼气项目申请国家投资补助(如南京江宁区区农业局帮助秸秆制沼气联户供应工程申请获得农业部150万元补助)。
垃圾处理补贴价格一路上涨(例如东莞的城区垃圾处理费已经从22元/吨一路涨到68元/吨),目前广东省的垃圾处理平均补贴标准约为60-198元/吨。
污水处理的补贴力度在增加,例如武汉在全国首个提出,企业自建污水处理厂可按污水处理费100%的标准给予补贴。
各地政府拿出配套资金,给予沼气项目科技投入补贴(例如山东省财政拿出1.5亿元用于沼气技术推广)。
到2010年底,全国累计建成户用沼气超过4000万户,占全国适宜农户的33.3%,受益人口达1.55亿人;大型沼气工程4700多处,养殖小区等小型沼气工程建设2万多处,秸秆沼气工程、校园沼气等工程实现了零的突破。与此同时,沼气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全国沼气生产工达27万多名,各类沼气生产和服务企业4000多个,实现年产值260多亿元。沼气建设的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2007年以来,中央共投资20亿元,建设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7.76万个、县级服务站50个,覆盖率达到75%。
具体内容及最新数据详见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4-2018年中国沼气产业市场调研与投资预测分析报告》。